一
2023年2月21日,正在施工中的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地鐵3號線西北環施工區域地面出現塌陷。
在建地鐵施工區出現塌陷,現場正在進行搶修
據悉,哈爾濱地鐵3號線是哈爾濱市第二條建成運營的地鐵線路,于2017年1月26日開通運營,全部為地下線;共設置24座車站,全部為地下車站。
地鐵施工現場位于友誼路道路中間,塌陷處在施工圍擋下方,距離居民樓僅有數米,附近地面開裂并出現部分塌陷,形成深坑,圍擋也出現變形損毀。
二
2023年2月22日,內蒙古阿拉善盟阿拉善一露天煤礦發生大面積坍塌。據了解,發生坍塌的是露天煤礦作業面北側山坡,現場形成了南北長約200米、東西長約500米、凈高約80米的坍塌體。
坍塌現場開展救援工作
三
2023年2月25日,亳蒙高速二期 LJ-03標中交一公局集團有限公司在位于渦陽縣渦南鎮的混凝土攪拌站基礎開挖施工過程中突遇地下水、流沙突涌,導致基坑出現塌方,致使3人死亡,4人受傷。
什么是地面坍塌?
地面坍塌是指地表巖、土體受自然因素作用或人類工程活動影響向下塌落,并在地面形成坍塌坑(洞)而造成災害的一種現象或過程。
那么,地面塌陷有哪些原因呢?
地面塌陷的形成原因復雜,類型很多常見的分類。根據形成塌陷的主要原因,分為自然塌陷和人為塌陷兩大類。
除上述原因外,地下工程施工不當,也是造成地面坍塌的原因之一。
地面塌陷的治理方法有哪些?
將裂縫以及下沉較大的地面全部砸開,利用樁基對地面進行加固處置,根據相關標準進行混凝土的澆筑。對于和地面沒有直接相連的開裂墻體利用雙面鋼筋進行加固處理。
1、填堵法。填堵法是一種最常見的治理方法。一般用于塌陷坑較淺小時的處理。當陷坑內有基巖出露時。首先在坑內填入塊石、碎石做成反濾層或采用地下巖石爆破回填然后上覆粘土夯實。陷坑內未出露基巖塌陷坑危害較小時可回填塊石或用粘土直接回填夯實。
2、跨越法。跨越法是用于塌陷坑較大而回填又困難的陷坑處理方法。該方法是采用堅實穩固的跨越結構使得陷坑上的荷載通過跨越結構而作用在可靠的土體或巖體上。
3、強夯法。強夯法通常是把10-20噸的夯錘起吊到一定高度然后讓其自由落下,造成較大的沖擊對土體強力夯實。
4、灌注法。把灌注材料通過鉆孔或巖溶洞口進行注漿其目的是強化土洞或洞穴充填物、填充巖溶洞隙攔截地下水流、加固建筑物地基。
5、深基礎法。對一些深度較大同時跨越結構又無為力的塌陷坑,深基加固建筑物的基礎是一種較理想的方法。通常是采用打入樁、鉆孔灌注樁、深井和墩式基礎等把建筑物的基礎置于基巖上。
6、控制抽排水強度法。由于抽排水使地下水位下降常常造成地面塌陷礦山井下強排疏干時影響就更顯著。因此合理地控制抽排水的強度是減少塌陷產生的一個重要途徑。